手机看新闻
[摘要] 荣信光华路三旧改造项目位于金平区光华路79号,将建成11幢高层住宅,1幢多层综合服务楼,1所幼儿园,并引入全国一级资质物业公司提供五星级物业管理服务。
关于荣信改造项目(光华路79号)
“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的公示
为切实做好荣信改造项目(光华路79号)“三旧”改造项目的改造工作,根据有关“三旧”改造政策精神,现将《荣信改造项目(光华路79号)“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7日
二、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金平政务网站。
(二)现场公示:改造项目现场(改造方案详见金平政务网站)。
三、凡是对本次改造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办提出,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金平区三旧办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1号(升达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88284504。
金平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
荣信改造项目(光华路79号)“三旧”改造方案
根据汕头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金平区新增2010年度“三旧”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汕三旧办通[2010]13号)及汕头市人民 《关于延长2010至2012年度“三旧”改造计划期限的通知》(汕府函[2013]89号)精神,荣信改造项目(光华路79号)已列入汕头市“三旧”改造计划和汕头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现我司拟对该项目进行自主改造,特编制改造方案如下:
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
改造地块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光华路79号(东经116.676956,北纬23.369392),东至汕头市陶瓷工艺公司,西至光华路 、厦岭妈宫和厦岭路小区,南至厦岭路,北至光华路。改造范围总占地面积42782.2 M2,折合64.173亩,该地块已办理土地权属登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汕国用【2010】第91300010号。土地权属人为汕头市荣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权属清楚,不涉及任何纠纷及法律诉讼,不涉及欠缴地价款或税费的问题。上述土地已纳入广东省“三旧”改造标图入库成果,改造地块编号44051100295号。
二、规划情况
改造地块符合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已纳入汕头市2010年“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汕头市城乡规划局汕规函【2016】585号文出具了改造项目的用地规划条件及用地红线图。根据用地规划条件,拟改造后的土地性质为住宅、零售商业、广场、文物古迹、幼儿园、服务设施用地和公园绿地。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地块上建有仓库、工场、办公楼及商场、样品室等房产,其产权均归汕头市荣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共33333.93平方米,容积率:0.779,现大部分已出租,地上建筑物的《房地产权证》分别列粤房地权证汕字第1000021301-1000021311号。
四、协议补偿情况
汕头市荣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该地块100%的权益,自有用地属于自拆自建、自行改造,不存在补偿情况。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
(一)根据汕头市城乡规划局汕规函【2016】585号文,光华路79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如下:
1、用地位置:光华路79号
2、用地性质:住宅、零售商业、广场、文物古迹、幼儿园、服务设施用地和公园绿地(R21、B11、R22、G3、A7、G1)
其中:D05-03地块为居住小区服务设施用地(R22)
D06-01(之一、二)地块为公园绿地(G1)
D06-02(之一)地块为广场用地(G3)
D06-03(之一)地块为文物古迹用地(A7)
D06-05(之一)地块为住宅、零售商业兼容居住小区服务设施用地(R21、B11/R22)
D06-06为幼儿园用地(R22)
D07-01(之一) 地块为住宅、零售商业兼容居住小区服务设施用地(R21、B11/R22)
3、用地总面积(三旧改造范围面积):42782.2平方米(64.173亩)其中:道路面积:3299.5平方米(4.949亩)
实用地面积:39482.7平方米(59.224亩)
其中:D05-03实用地面积:3312.1平方米(4.968亩)
D06-01(之一)实用地面积:30.4平方米(0.046亩)
D06-01(之二) 实用地面积:6.8平方米(0.010亩)
D06-02(之一) 实用地面积:1899.1平方米(2.848亩)
D06-03(之一) 实用地面积:68.0平方米(0.102亩)
D06-05(之一) 实用地面积:31151.6平方米(46.727亩)
D06-06实用地面积:2958.2平方米(4.437亩)
D07-01(之一)实用地面积:56.5平方米(0.085亩)
4、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D05-03地块:
(1)容积率:≤2.0,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6624.2平方米
(2)建筑密度:≤30%
(3)绿地率:≥20%
(4)建(构)筑物海拔限高:≤32米
D06-02(之一)地块为厦岭妈宫周边保护区域,应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规。
D06-03(之一)地块为现状厦岭妈宫,应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规。
D06-05(之一)地块:
(1)容积率:1.0<容积率≤4.5(其中零售商业≤0.5,1.0<住宅≤4.0),31151.6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40182.2平方米(其中零售商业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5575.8平方米,31151.6平方米<住宅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24606.4平方米)
(2)建筑密度:≤40%,其中主楼≤25%
(3)绿地率:住宅≥30%、商业≥20%
(4)建(构)筑物海拔限高:≤110米
(5)停车配建比例:≥20%
D06-06地块:
(1)容积率:≤0.8,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2366.6平方米(按照≥6班、227个 配建)
(2)建筑密度:≤30%
(3)绿地率:≥35%
(4)建(构)筑物海拔限高:≤28米
(5)停车配建比例:≥5%
上述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包括阳台及悬挑实体面积。其余规划条件按照汕头市城乡规划局汕规函【2016】585号文执行。
(二)改造后的综合效益
经济效益分析:略
行业影响分析:略
区域经济影响分析:略
六.改造成本与融资情况
项目改造资金全部由汕头市荣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筹。 改造项目预算改造 成本约5.8亿元,具体如下:
七、建设时序:略
八、廉租住房的配建情况
根据汕头 《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中推进廉租住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汕府〔2014〕71号)的精神,本项目可按照可建住宅建筑面积的1%比例配套廉租住房,向汕头市房产管理部门认购廉租住房房源落实配套任务。
汕头市荣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回复还可以输入1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