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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地处汕头市榕江路18号,项目总 4500万元,改扩建建筑总面积16000平方米。项目分三期实施,建设总工期为30个月,已于从2014年7月开始,项目已完成一期工程,二期工程正进行前期筹划工作,预期2016年12月竣工验收。
项目网上公众意见征集公示(补充公示)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有:施工装修噪声、装修废料、油漆废气等。营运期环境污染因素主要有生活污水、医疗废水、恶臭、噪声和医疗废物等。污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医疗废物依法妥善处理,采取合理的布局和消声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排放。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门诊楼、住院楼及医疗配套设施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二、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理处置,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在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本报告书的环保措施及建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在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18号的建设运营是可行的。
三、公众获取公示信息的途径
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公众或社会团体可登陆本网站查阅《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门诊楼、住院楼及医疗配套设施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居民代表、相关 机关干部、 、企事业单位等)。
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包括:
(1)目前项目拟建地 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2)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3)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其它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或社会团体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以及面谈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汕头市榕江路18号
建设地点:汕头市榕江路18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170533
2、环评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75号)
单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270号710室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5516412 传真:0754-88838746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截止日期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信息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