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新闻
[摘要] 【汕头新盘】鳗联珠池路项目位于龙湖区珠池路61号,由汕头鳗联股份有限公司改造建设,规建6栋17-24层的高层住宅(其中包括1栋商务楼),二层地下室停车楼。
汕头鳗联股份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体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9】122号),汕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0】12号)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项目审批操作办法(试行)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汕府办【2010】158号)有关精神,依据汕头市“三旧”改造规划和2012年度实施计划,汕头鳗联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龙湖31街区珠池路61号范围内的旧厂房、旧仓库用地进行自主改造。改造方案如下:
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
改造项目土地使用权人为汕头鳗联股份有限公司,改造地块位于市台商投资区龙湖31街区(珠池路61号),总用地面积:16575平方米(24.863)亩,用地性质为国有工业用地(部分综合用地),改造片区内地上建筑物均属我司自建的厂房、候工楼,建筑面积12900.82平方米,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0128363号。土地权属清楚,无存在查封情况,但目前土地房产抵押于“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湾头信用社”,具备无争议拆迁条件。
二、规划情况
改造范围已纳入省“三旧”改造标图建库数据库,图标编号44050700232。已列入汕头市龙湖区“三旧”改造规划和2012年度“三旧”改造实施计划,该片区已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发展策略委员会及2014年12月市政府常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汕头市城市规划局汕规函〔2014〕866号出具改造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及红线图。地块拟改造后用途为住宅兼容商业用地,符合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该改造用地处于汕头市东区新城市中心,现有旧厂房、旧候工楼均是原汕头鳗联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建设的简易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12900.82平方米,容积率约0.78,建筑密度约48%;目前公司的业务因国际市场的原因已全部停产,厂房闲置缺少管理及维护,大部分已破旧残缺,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特别是与周边的环境及城市发展的现状极不协调。
四、协议补偿情况
我司为改造用地的权属单位,自行筹资改造,负责改造项目的一切费用,不存在赔偿、补偿等情况。
五、土地改造情况
根据《汕头市台商投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1街区》以及市城乡规划局汕规函[2014]866号文改造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的规定,规划改造后用地性质为住宅、商业商务兼容居住小区服务设施用地,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4.862亩。其中:(1)道路用地面积1415.5平方米(2.123亩);(2)实用地面积15159.5平方米(22.739亩),容积率4.5,地面以上可计容面积≤68217.7平方米,其中,住宅≤4.0,商业商务≥0.5,建筑密度:主楼≤25%,裙楼≤40%,绿化率≥30%,建筑高度:海拔东北角≤74米,西南角≤80米,停车率20%,建筑间距及建筑退缩道路和用地红线按《汕头市台商投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1街区》控制,并遵守相关规定。
该宗土地作为住宅和商业商务开发建设,拟规划建设高层、小高层住宅楼和部分商业楼,6栋17-24层的高层、小高层住宅楼(其中包括1栋商务楼),二层地下室停车楼,约27000平方米。同时配置一所不少于600平方米的托老所和8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以及不少于100平方米的配电房二座,其他公共设施配套将按照汕规函【2014】866号文规划用地条件要求进行配套建设。
改造项目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汕府【2014】71《汕头市“三旧”改造中推进廉租住房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因项目可建住宅面积不足10万平方米,将采取向房产管理部门认购廉租保障性配套住房的形式落实配套任务。
六、改造成本与融资情况
本项目预算改造投资约2.0亿人民币,各项单元工程的内容及其投资预算如下:
项目改造资金全部由汕头鳗联股份有限公司自筹。
七、建设的时序
改造项目预计2016年6月开工,工期30个月,计划于2018年12月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公共配套设施工程与改造项目同步建设验收交付使用。
汕头鳗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02
一有新消息立即通知我
价格变动
开盘预告
楼盘动态
看房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