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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 F组团金融服务与科技创新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已经汕头市人民 批准。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 F组团金融服务与科技创新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已经汕头市人民 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原控规》规划范围西北自泰星路至中山东路东延段起,西南以汕头港外导流防沙堤为界,东北至新津河西岸,东南至滨海大道防潮大堤,总面积为518.09公顷(不含新津汕头角)。
本次控规修编范围为《原控规》F组团金融服务与科技创新园区,北至纬四路,东至经二路,西、南均至滨海大道防潮大堤,总面积100.75公顷。其中F01-11、F02-08、F02-10、F04-01、F04-02、F04-05、F04-06、F05-01地块为东海岸新城新津 金融服务与科技创新园区的具体范围。
二、实施时间
2016年11月16日起正式实施。
三、查询方式
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城乡规划局查询。
地址:黄山路32号 大厦4楼
邮编:515041
电话:88787900
传真:88171170
注:部分内容来源华侨试验区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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