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新闻
[摘要] 金湖路南侧(护堤路至潮护路区段) 大窖股份经济联合社金湖工业区的旧厂房“三旧”改造项目
金湖路南侧(护堤路至潮护路区段) 大窖股份经济联合社金湖工业区的旧厂房“三旧”改造项目目前已获得汕头市人民政府及金平区人民政府批准,项目将由汕头市鮀岛建筑有限公司为开发主体负责实施。该项目计划将金湖工业区的旧厂房改造成住宅小区、体育场所和幼儿园,预计2013年12月开工,工期3年,预计2016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金湖工业区三旧改造位置示意
改造地块位于汕头市金湖路南侧36~42号,原申报计划总用地面积为42亩;经国土部门地籍调查核实面积为47亩;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中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9.695亩。改造地块现状为旧厂房,建筑物为单层简易临时厂房等,为大窖股份经济联合社于1994年6月建成使用至今,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
该地块按规定完成“三旧”改造项目转变土地功能、性质和办理规划等手续后,将由汕头市金平区大窖股份经济联合社和汕头市鮀岛建筑有限公司进行合作改造,投入资金进行改造。另外,该项目将按照可建面积的1%向市房产管理部门认购廉租住房房源落实配套任务。具体改造如下:
(一) 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1.用地位置:金湖路(护堤路至潮护路区段)南侧;
2.用地性质:
⑴C01地块为体育场馆用地
⑵C02地块为住宅用地兼容居住小区服务设施用地(R21/R22)⑶C03地块为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用地R22)住宅用地;
3. 用地总面积:33129.9平方米
道路用地面积:6404.8平方米
实用地面积:26725.1平方米
其中:C01地块实用地面积3882.1平方米
C02地块实用地面积21035.5平方米
C03地块实用地1807.5平方米
4.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⑴C01地块:1.0<容积率≦2.0,3882.1㎡<地面以上总建筑面
积≦7764.2㎡(包含悬挑阳台及实体面积,不包括按规定可免于计容的地下停车库、架空活动层等面积)。
⑵C02地块:1.0<容积率≦4.0,21035.5㎡<地面以上总建筑
⑶C03地块:容积率≦0.8,1807.5㎡<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
1446㎡(包含悬挑阳台及实体面积,不包括按规定可免于计容的地下停车库、架空活动层等面积),规模为5班。
5. C01地块建筑密度≤30%。
C02地块建筑密度≤25%。
C03地块建筑密度≤30%。
6. C01地块绿地率≥30%。
C02地块绿地率≥30%(需配置不少于1980平方米集中绿地)。
C03地块绿地率≥35%。
7.C01地块建筑高度≤30米。
C02地块建筑高度≤90米。
C03地块建筑高度≤20米。
具体建筑单体设计高度还需满足片区航空限高要求和《汕头经济
特区城市规划条件》有关建筑间距和退线要求。
8.停车要求:
C01地块停车率≥20%。
C02地块停车率≥20%。
C03地块停车率≥15%。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