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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龙湖区政府再度公示1宗旧改用地方案,地块位于鸥汀街道旦家园社区新津河西侧(上黄南面大池至大衙地为界),项目由旦家园社区居委与广东龙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改造。
近日,龙湖区政府再度公示1宗旧改用地方案,地块位于鸥汀街道旦家园社区新津河西侧(上黄南面大池至大衙地为界),项目由旦家园社区居委与广东龙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改造。
龙湖区鸥汀街道旦家园社区居委会和广东龙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据《关于补偿下达鸥汀街道2011年度“三旧”改造计划的通知》(汕龙府办【2011】104号)和《关于同意广东龙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旦家园佳达嘉制管厂“三旧”改造项目合作改造主体的批复》(汕龙府函【2014】48号),拟联合对鸥汀街道旦家园社区居委会佳达嘉制管厂集体建设用地实施“三旧”改造,改造方案如下:
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
改造用地位于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旦家园社区新津河西侧(上黄南面大池至大衙地为界),用地面积34787.61平方米(折合52.181亩),实用地面积34787.6平方米,由C01、C02二地组成,用地性质为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旦家园社区居委会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用地批文号:汕国土房产管【2011】 号。
本改造地块权属完整,四至清晰,无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具备无争议拆迁条件。
地块用地示意图
二、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本改造地块为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旦家园居委会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现状为汕头市佳达嘉制管厂,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分别为两幢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职工宿舍、餐厅以及停车场,临时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容积率约为0.45。
地块现状
本改造地块现城市规划确定为商住用地,为盘活土地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改善居住区环境,提供区域价值,与美丽乡村建设环境提升工程相适应,美化新津河“一河两岸”环境。故拟对上述用地进行改造。
三、土地拟改造情况
根据汕头市城乡规划局龙湖分局《关于出具旦家园佳达嘉制管厂“三旧”改造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汕规龙函【2018】770号),规划改造后土地用途为住宅兼容居住小区服务设施、商业、幼儿园用地,用地总面积24787.6平方米(52.181亩),其中:道路、绿化用地面积11824.9平方米(17.737亩),实用地面积22962.7平方米(34.444亩),为住宅、商业、幼儿园用地、C01-01地块为住宅用地兼容居住小区服务设施用地、C02-01地块为幼儿园用地。
项目总平图
规划建设高层住宅5栋,沿路设置商业服务网,住宅及商业容积率:1<住宅容积率≤3.5,地面以上可计容建筑面积64987.65平方米,绿化率≥30%;停车率≥20%;地下车库面积20778.6平方米。幼儿园容积率≤0.8,地面以上可计容建筑面积351508平方米,绿化率≥35%,停车面积660.22平方米,停车率≥15%。
四、廉租住房及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情况
改造项目廉租住房建设,根据汕府【2014】71号《汕头市“三旧”改造中推进廉租住房建设的意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本项目可建住宅建筑面积1%比例在本项目中给予配套建设。
改造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将按照规划用地条件(汕规龙函【2018】931号)要求配建卫生站、文化站、物业管理、配电房、水泵房、垃圾收集间、绿化等,其中配电房2处,每处可建筑面积≥12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可建筑面积≥130平方米,水泵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垃圾收集间面积≥10平方米。
项目效果图
五、改造成本及融资情况
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16000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广东龙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自筹。
六、建设时序
该项目改造建设周期,工程预计2020年上半年开工,至2023年12月底前竣工,公共服务设施及廉租住房配套工程与开发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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