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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中信滨河房地产有限公司两家本地房地产公司因未取得预售许可也未经现售备案进行销售商品房,而被处以罚款,共计逾49万元。
房天下从汕头房管局获悉,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汕头市中信滨河房地产有限公司两家本地房地产公司因未取得预售许可也未经现售备案进行销售商品房,而被处以罚款,共计逾49万元。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六十九条,违反商品房项目未经预售许可也未经现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商品房销售,不得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发放贵宾卡、订立投资协议、收取意向金或者诚意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销售。因此,广东锦峰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被处以465033元罚款,处罚生效期为2018年8月13日,目前案件已办结。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违反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据此,汕头市中信滨河房地产有限公司被处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处罚生效期为2018年7月20日,目前案件已办结。据了解,中信滨河开发项目住宅部分已于去年年初售罄。
汕头房管局长期要求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任何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并多次表示将持续加大力度对各商品房项目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执法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给予严肃处理。截至9月26日,房管局公示以下商品房项目未取得或未完全取得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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