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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体育馆东侧新增29亩三旧用地 施工周期约3年

来源:汕头房天下 2018-09-19 09:55:00

[摘要] 近日,位于文光街道潮阳体育馆东侧的旧酒楼宾馆“三旧”改造方案获批,改造面积19429平方米(折合29.144亩),现已纳入2017“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

近日,位于文光街道潮阳体育馆东侧的旧酒楼宾馆“三旧”改造方案获批,改造面积19429平方米(折合29.144亩),现已纳入2017“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

一、地块基本情况

改造地块位于文光街道潮阳体育馆东侧,已纳入潮阳区“三旧”改造标图建库成果,图斑编号为44051301120,总用地面积19429平方米(折合29.144亩),改造地块土地权属完整,土地用途为宾馆及配套项目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土地已确权登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列潮阳国用(2012)第05243000254号);改造地块涉及房屋原已办理房产证(房产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1378642、1378643、1378644号),原权属人为潮阳迎宾馆,2006年5月24日通过公开拍卖由汕头市金色迎宾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织隆竞得,并在2006年6月28日经南澳县人民法院(2006)南法执字第23号之三裁定,我司届时将对房屋进行拆除,并按规定申请办理权属注销登记。

改造的土地、房产不存在抵押、查封情况,潮阳区国土资源局已出具实际用地范围的地籍调查意见。

二、规划情况

改造地块符合潮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已纳入汕头市潮阳区“三旧”改造规划和2017年度实施计划,并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年7月6日经区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2017年9月30日经区政府批准)和“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潮阳区城乡规划局出具的“三旧”改造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一)用地位置:《潮阳区文光街道迎宾馆及周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年7月)04地块;

(二)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

(三)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为19429平方米(合29.144亩),其中:实用面积为19355.7平方米(合29.034亩);道路面积为73.3平方米(合0.11亩);

项目大致位置图

(四)规划设计主要指标:1、建筑容积率>1.0,≤5.0;2、建筑密度≤45%(主楼≤25%);3、建筑限高≤120米;4、绿地率≥25%;

(五)根据潮阳府办复函[2018]2号《区政府办关于同意“三旧”改造(“工改商”)项目划留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用地问题的复函》、《汕头市中心城区“三旧”改造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划实施细则(试行)》(汕府办[2011]47号)以及汕头市金色迎宾馆有限公司的请示,以缴交公共服务设施代建金方式落实需按该项目净用地面积29.034亩的23%(即6.67782亩)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六)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中推进廉租住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汕府[2014]71号),按可建住宅建筑面积1%比例配套廉租住房;

(七)实施装配式建筑,具体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配套幼儿园,具体面积按《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号)执行;

(九)配套设施:配套文体设施以及配建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配电房等配套设施,具体面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规划设计应满足消防、环保等要求。地下空间仅可用于建设停车及配电、配水、通信、环卫等配套设施,但在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项目停车配建标准的前提下,可申请变更地下空间使用功能,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各类管线可接周边城市市政管线;

(十一)执行绿色建筑国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和《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5-83-2011)等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十二)未涉及的问题,应按《潮阳区文光街道迎宾馆及周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年7月)执行。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由于改造地块周边已建成住宅区,宗地东邻中信东山花园,西临东山大道,南至住宅区,北至潮阳体育馆,已不符合城市规划建设的要求,加上宾馆已停业多年,建筑物出现严重破损,对周边群众的生命安全存在严重隐患,因此实施改造是非常有必要的。地块范围现有总建筑面积33572.13平方米(已办理房产证),现状容积率为1.73,年产值为50万元。该改造地块不涉及需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图片来源:潮阳发展)

四、协议补偿情况

改造地块权属系国有土地,原土地用途为宾馆及配套项目用地,土地权属清晰。原涉及征地补偿已全部付清,文光街道平东居委已出具征地补偿付清证明。截止目前,该宗地的补偿安置等问题未引发任何纠纷。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

根据有关规划安排,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拟采用协议方式供地。由我司自行投资进行改造,本次改造后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住宅、商服用地,预计可计容建筑面积达97145平方米,年创收可达300万元,能有效完善该片区的居住环境,改善周边群众的生活水平。

在改造过程中如有发现文物,我司承诺将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报告区政府及文物行政部门。

六、改造成本情况

该项目预算投入改造成本约人民币2亿元,其中约0.4666亿元(约占总成本比例23%)用于对现有建筑物的拆迁以及地下基础工程、地上基础工程的建设;约1.5334亿元(约占总成本比例77%)用于建设主体工程及其他配套。项目预算投入的2亿元改造成本由我司负责。

七、建设时序

我司在依法取得该宗改造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将在三年内完成改造。

八、公(廉)租房的配建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中推进廉租住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汕府[2014]71号)、《汕头市房产管理局“三旧”改造中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实施细则》(汕房产[2014]114号)和《潮阳区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潮阳府办[2013]9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按可建住宅建筑面积1%比例配套廉租住房,以认购廉租住房房源形式认购。

九、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情况

该地块的控规是在2017年7月6日经区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批准,2017年9月30日经区政府批准实施的,划留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2017]70号)第十九条和《区政府办关于同意“三旧”改造(“工改商”)项目划留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用地问题的复函》(汕潮阳府办复函[2018]2号)的规定,按原政策执行。

该地块附近处于潮阳中心城区,周边有东山公园、潮阳体育馆、棉城中学、潮阳中学、中信东山花园、恒通花园等生活与教育资源。据悉,项目附近的东山公园正在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将成为公共休闲、绿化景观的开放式标志性公园,并配套建设对外开放的经营性地下停车场和商业综合体。另外地块附近还有一宗旧改,新世纪广场将实施拆迁改造,建设世纪花园,拟建2栋27层高层住宅。

新世纪花园总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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