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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快看看, 不骗你!
资料来源:汕头规划局
近日,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拟对光华路45号、47号用地进行自主改造,并在金平区内注册全资企业汕头供销社天合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汕头天合)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现由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和汕头天合联合编制改造方案。
地块基本情况
1.用地位置:光华路45、47号
2.用地性质:住宅用地兼容服务设施用地、公园绿地(R21/R22、G1)
3.权属总用地面积:20635.1平方米(30.953亩),其中:
(1)道路面积:3309.9平方米(4.965亩)
(2)实用地面积:17325.2平方米(25.988亩)
4.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1)地块一
用地性质:住宅用地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1/R22),用地面积:14871.5(22.307亩) ,容积率≤4.5,计容建筑面积≤66921.8平方米(含阳台和悬挑实体面积)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25%; 停车配建比例≥20%;新建住宅停车位按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建(构)筑物海拔限高≤90米。
配套设施建设规模:各项配套设施建设规模不得小于相应括号内的建筑面积数值,单位为平方米,配电所(320)、垃圾收集间(10)、水泵房(40)、10kv开闭所(30)各一处,配电所与开闭所可合并建设。
(2)地块二
用地性质: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2453.7平方米(3.681亩)。
土地拟改造情况
改造地块原为工业建设用地,拟改造后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兼容服务设施用地、公园绿地。本次改造将原光华茶叶市场改造成为一个具有汕头特色品味的茶博园。项目集高层住宅,茶叶销售,体验为一体的茶文化主题住宅园区。
效果图(本效果图为参考,请以政府公示为准)
在按规定办理完成“三旧”改造项目相关报建手续后,由汕头天合做为改造项目的改造主体,实施地块的“三旧”改造开发经营。改造后地块一为住宅用地兼容服务设施用地,地块二为公园绿地。配套建设廉租住房要求按照我市“三旧”改造政策执行。
土地利用现状
汕头市光华路45、47号现状为旧厂房,作为原光华茶叶市场使用,该地块上的上盖物面积约11500多平方米。地块东南侧韩江支流梅溪河,西北面紧靠光华路,东北面与市鱼露厂相隔,北面是规划中的金砂西路西延。原光华茶叶市场定位档次较低,缺乏高层次的经营管理,交易方式落后,市场功能发挥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具有滞后性,不符合当前市场和汕头快速发展的要求。茶商思变意识渐浓,市场急需一个华丽转身。
地块现状图
2016年以来,汕头全力推动创文整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西部生态智慧新城的规划建设以及开埠区保育活化和老城区的改造工作,该片区小公园保育活化、乌桥岛整体改造工作、光华路升级改造、厦岭路拓宽和金砂西路西延等项目都取得突破性进展,这对本地块的改造提供了天时、地利和人和的条件。
用地补偿情况
改造项目地块权属为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所有,由市供销总社属下企业做为茶叶批发市场使用,属供销社社有资产。
为解决汕头市供销系统历史遗留债务及职工社保欠费问题,消除供销系统不稳定隐患,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启动了上述地块的三旧改造工作,并全资成立汕头供销社天合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由汕头天合承担赎回全市供销系统个债务资产包1.123亿元的支付责任和供销系统市属企业职工社保欠费约4000万元补缴责任,作为该司获得上述用地开发资格的对价。
经估算,本项目建设投资约4.28亿元,预计总约0.48亿元,改造资金由汕头天合自筹解决。
该项目自本方案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报建手续,工程开工建设,工期3年,预计自本改造方案批准之日起四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公共绿地的建设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三旧”改造项目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实施细则(试行)等四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汕府办〔2011〕47号)规定执行。
根据汕头市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 “三旧”改造中推进廉租住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汕府〔2014〕71号)的精神,本项目按照可建住宅面积的1%比例配套廉租住房,向汕头市房产管理部门认购廉租住房房源落实配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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