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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宜华城新豪湾拟建22幢住宅楼,现正进行项目环评公示,项目工程开发建设期为36个月,预计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预计于2020年7月完工。
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汕头市新津河北岸324国道东侧建设开发宜华城新豪湾项目,该地块标记为F,其中心地理坐标为23°25′23.37″N,116°44′21.28″E,项目位置见附图1。项目场址为空地,北侧为华埠村,西侧为324国道,东侧为谢易初小学,南侧为机场路。
住宅楼 预计2020年建成" alt="宜华城新豪湾拟建22幢住宅楼 预计2020年建成" src="//imgs.soufunimg.com/news/2017_08/23/house/1503472178507_000.jpg" width="600" height="427" type="image"/>
项目四至图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8753.7㎡,其中住宅用地面积(A区F01-03、B区F03-01)为78154.8㎡,临时停车位用地面积(F03-02)为2491.2m2,幼儿园用地面积(F03-03)为2807.7㎡,肉菜市场用地面积(F03-04)为3299.6㎡,开闭所用地面积(F03-05)为2000.4㎡。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00344.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当地地方政策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54号)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即组织进行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及其他相关工作,最终完成了本报告表的编制,供建设单位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和作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依据。
项目拟建22幢住宅楼,其中有15幢11层住宅楼,7幢10层住宅楼。项目拟分A、B区,其中项目F01-03地块(A区)拟建设十五幢住宅楼,其中有7幢住宅楼为10层,8幢住宅楼为11层,其中5幢与10幢一层架空,架空层高6米,二层及以上层高均为3.0米,其余几幢住宅楼层高均为3米。西侧布置一幢1层居住小区服务设施,层高5.2米;项目F03-01地块(B区)拟建设七幢住宅楼,建筑层数11层,其中2幢一、二层架空,架空层高6米,三层及以上层高均为3米,其余几幢住宅楼层高均为3米。A、B区住宅楼各配套地下停车库、地下室、物业用房。园心建筑之间设置中心花园,作为住户的休憩活动和绿化空间。
项目总平图
项目F03-02地块为临时停车用地,停车数91个;项目F03-03地块建设一幢幼儿园,建筑层数4层,一层层高4.0米,二至四层高3.4米。项目F03-04地块建设一幢肉菜市场,建筑层数4层,一层层高5.7米,二至四层高4.0米,主要出入口设在邻北市政道路;项目F03-05地块建设一幢开闭所,建筑层数4层,一层层高4.5米,二至四层高3.6米,该开闭所由市政高压线引来10kV高压线至项目地下室的开闭所,为本小区使用。主要出入口设在邻北市政道路。
项目区利用小区空地建设大面积绿化景观,绿地率为52%。项目区在营造绿色环境时,不仅重视创造景观,同时重视环境融和生态,做到整体绿化。绿化工程以本土植物为主,多种植适宜本地气候并具有本地植物代表性的树木。总体来看,项目的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基本合理。
项目工程开发建设期为36个月,预计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预计于2020年7月完工。
本项目应执行报告所提出的防治措施要求,以减少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单位应认真切实落实有关的环保措施,同时,处理设施应尽快落实。项目竣工后应经当地环保部门验收后,整个项目方可投产使用,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限度。在以上前提下,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三同时”的管理规定,确保各项污染控制措施落实的情况下,则本项目产生的各类环境污染物对项目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次环评仅针对本项目申报内容进行,若该项目今后发生工程建设变更,须另行申报审批。
在做好各项环节保护措施后,从环节保护角度上讲,宜华城新豪湾项目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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