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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本月,市法制局向社会《汕头经济特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4月8日前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房天下讯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本月,市法制局向社会《汕头经济特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4月8日前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根据草案,维修基金由物业业主缴存,资金管理遵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权人决策、 的原则。商品住宅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专户管理银行设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后,购房人应当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户。商品住宅未出售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 权首次登记前,作为业主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使用:费用按比例分摊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费用按照共有共用业主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业主分户账中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够支付所分摊费用的,差额部分由该业主承担。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范围包括:
(二)楼房外墙出现雨水渗漏,引起外墙内表面浸湿;
(三)楼房外墙外装饰层出现裂缝、脱落或者空鼓率超过国家相应标准、规范的规定值;
(四)建筑保温层出现破损或者脱落,或者建筑保温不良引起外墙内表面出现潮湿、结露、结霜或者霉变;
(五)外墙及楼梯间、公共走廊涂饰层出现开裂、锈渍、起泡、翘皮、脱落、污染;
(六)公共区域窗台、门廊挑檐、楼梯踏步及扶手、维护墙、院门等出现破损的;
(七)公共区域门窗或者窗纱破损的;
(八)物业共用部位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范围包括:
(一)电梯及主要部件的维修或者更换;
(二)避雷设施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
(三)监控设施、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者部分设备、部件损坏严重的;
(四)楼内排水(排污)设备出现故障,排水管道漏水、锈蚀严重,排污泵锈蚀或者其他设备损坏的;
(五)水箱、泵房等二次供水设施损坏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但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应当由供水企业承担的除外;
(六)物业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
:多部门联合 银行应建立资金查询制度
业主大会成立前或者业主大会虽已成立但未要求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房产 主管部门代管。财政、审计、住房与城乡建设、国土资源、银行监督管理、不动产登记等 管理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房产 主管部门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专户银行采取储蓄、购买国债等方式进行保值 。代管期间发生的资金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用和管理费用不得超过 的3%。
专户管理银行应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年度归集使用情况报送房产 主管部门,接受监督;房产 主管部门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专户管理银行进行复核。专户管理银行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查询制度,方便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对其分户账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和余额等情况进行查询。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的购领、使用、保存、核销管理,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市房产 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财政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和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相关链接:沉睡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据媒体报道,随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的普及,我国维修资金总规模可能已突破万亿元。但在在范围内,这笔资金的使用率不高,大量资金长期“沉睡”在银行账户中。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计算,从2000年初至2005年末这接近6年的时间范围内,共售出商品房超过19亿平方米之巨,这一批商品房中至少有超过15亿平方米已经进入十年以上的修缮周期;到2020年,将分批进入行业公认的“大修周期”。如有婴儿潮后必有老龄化一样,未来对于“住房养老”的需求必然会愈发提高,届时这笔神秘的维修基金能够应对吗?
部分资料来源:新华网
本文内容应以 告示为准,草案全文请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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