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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兴瑞东海岸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60285.75平方米,C01-13地块拟建设6幢17层的住宅楼、6幢11-12层的住宅楼、2幢11层的住宅楼和1幢10层的住宅楼,容积率为2.5,绿地率为35%,配套设施包括地下车库、物业管理用房、配电房、垃圾处理间、消防水池及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不配套临街商铺。
房天下讯 国瑞·兴瑞东海岸住宅项目由汕头市兴瑞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用地73832.6平方米(折合约110.748亩),其中住宅实用地面积46237.10平方米(折合约69.4亩)。根据此前规划公示,项目总建筑面积158834.24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15182.18平方米,规建12幢10-17层住宅楼,设置一层地下车库。
现根据环评公示,兴瑞东海岸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60285.75平方米,C01-13地块拟建设6幢17层的住宅楼、6幢11-12层的住宅楼、2幢11层的住宅楼和1幢10层的住宅楼,容积率为2.5,绿地率为35%,配套设施包括地下车库、物业管理用房、配电房、垃圾处理间、消防水池及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不配套临街商铺。
原总平面图
关于汕头市兴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瑞东海岸住宅项目(暂定名)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兴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瑞东海岸住宅项目(暂定名)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2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237827 传真:0754-882378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兴瑞东海岸住宅项目(暂定名)
建设单位:汕头市兴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汕头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C组团东南地块
环评机构: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汕头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C组团东南地块,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6′37.35″,北纬23°20′30.70″。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3832.6㎡,道路绿化面积15917.90㎡,公园绿地面积11677.60㎡,住宅实用地面积46237.10㎡,地块总建筑面积为160285.75㎡。本项目由四个地块组成,四个地块分别是:C01-13地块、C01-14地块、C01-15地块,C01-16地块,其 中:C01-13地块为二类住宅(R21)、C01-14地块为防护绿地(G2)、C01-15地块为公园绿地(含水体)用地(G1),C01-16地块为防护绿地(G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等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作业区的防尘喷洒,一般情况下不外排;确需外排的生产废水与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后方可排放。
3、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的要求,施工现场、物料堆场等应采取洒水、防风遮盖等防扬尘措施;运输物料的车辆须加盖篷布或采取封闭运输等要求。
4、施工噪声防治措施。按照《汕头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要求,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临时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物料运输时间。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汕头市市区建筑工程垃圾渣土处置管理规定》,依法处置建筑垃圾,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6、按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进入城市政管网,终纳入龙珠水质净化厂。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地下车库在投入使用后应保证通风排气设施正常开启,排气口周围应加强绿化;采用轻质柴油作为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料,柴油发电机燃油烟气由专用管道引至所在楼顶天面高空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布局、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有效控制主要噪声设备的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20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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