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新闻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安居工程94亩项目(长兴苑一区)南侧小区道路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2015]汕规(市政)建字第011号
发证机关:汕头市城乡规划局
发证日期: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建设单位:汕头市安居工程发展总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安居工程94亩项目南侧小区道路
建设位置:长兴苑一区南侧长兴北街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长度330米,宽度15米
建设内容:道路、交通、排水、绿化及照明
回复还可以输入1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