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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金湖路和金新路交界西北角 (金皇城 )“三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金湖路和金新路交界西北角 (金皇城 )“三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237827
传真:0754-8823782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汕头市金湖路和金新路交界西北角 (金皇城 )“三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汕头市深源金域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汕头市金平区金湖路和金新路交界西北角金砂街道金砂经联社“三旧”改造项目A04-01地块和A04-02地块
环评机构: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金平区金湖路和金新路交界西北角金砂街道金砂经联社“三旧”改造项目A04-01地块和A04-02地块(东经116°41′44.68″,北纬23°22′40.62″)。项目总用地面积30143.6平方米,实用地面积2463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4620.42平方米,项目拟建设4幢29-32层住宅楼、1幢30层公寓楼、1座4层商业楼,沿金湖路和金新北路设置2层商业服务网点。项目配套地面停车场、地下室车库、商铺、公厕、垃圾收集间、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加压水泵房、生活和消防水池、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场地应设置围堰、挡水墙、沉淀池和隔油池,施工废水经初步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下水道;工地使用移动公厕,公厕粪便污水由环卫专用车辆密封运到相关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合规处理;人员日常洗盥污水则可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工地洒水抑尘,或用于绿化浇水;施工营地食堂污水则配套隔油隔渣等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2、施工期场址四周边界需建隔离墙,对物料进行覆盖、施工场地出口设置浅水池、并安装冲洗运输车辆车轮的冲洗装置等措施;对于运送渣土及散装建筑材料的车辆,配套防散落防扬尘等防护措施,并优化运输线路。
3、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汕头市对施工噪声管理的规定,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期场址四周建临时隔声屏障。
4、施工期在场址设置废土、建筑废料、生活垃圾收集、暂存设施;建筑弃土运至汕头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
二、营运期:
1、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置项目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管道与住宅楼阳台排水管道一并接入市政排污管网;项目商业 、沿街商铺产生的污水应根据废水的性质经配套建设的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
2、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有关要求合理设置餐饮区和餐饮油烟排放口,商业 餐饮业油烟经处理达标后引至所在建筑物天面排放,商业服务网点餐饮区油烟经处理后引至 栋建筑天面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采用 轻质柴油作为燃料,燃油烟气经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天面高空排放。
3、应对项目的使用功能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外环境及项目噪声源对项目住宅单元的环境影响。备用柴油发电机房、水泵房、冷冻机房、配电房等噪声源设备应设置于地下室并配套减振降噪设施;冷却塔应设置于商业 天面远离周边住宅区一侧并设置隔声屏障;加强对商业活动场所的管理,确保项目的声环境质量。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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