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新闻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查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 许可要求,出具此证明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查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 许可要求,出具此证明书。
许可证号:汕城规建字93编号093
发证机关:汕头市城乡规划局
发证日期:2015年5月14日
建设单位(个人):汕头粤海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汕头粤海大厦
建设位置:金砂路111号
建设规模:1幢30层综合楼及3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57427.66平方米
延伸阅读:
回复还可以输入1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