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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2015】汕规龙建字第004号
发证机关:汕头市城乡规划局龙湖分局
发证日期:2015年3月26日
建设单位(个人):汕头市雄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汕特雄伟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旧厂房“三旧”改造项目
建设位置:龙盛工业区东厦路与盛业街交界西南侧
建设规模:
高层住宅楼6幢14-18层(裙楼2层)、公寓1幢17层(裙楼2层)、幼儿园1幢3层、肉菜市场1幢7层及地下停车库2层,总建筑面积178919㎡,其中:①计容建筑面积B03-01地块117893 ㎡(包括住宅建筑面积91510 ㎡,物业管理用房145㎡、业委会用房40㎡,商业建筑面积26198㎡),B03-02地块肉菜市场6928㎡(含社区办公用房63㎡),B03-03地块幼儿园1711㎡;②不计容建筑面积52387㎡(含架空层面积633㎡,消防通道面积497㎡,地下停车库面积51257㎡)。
附图: (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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