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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2014]汕规地字第027号
发证机关:汕头市城乡规划局
发证日期:2014年12月29日
用地单位:市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用地项目:商品房项目
用地位置:新津启动片,中山东路南侧
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用地(R21)
实用地面积:20909.8平方米(31.364亩)
附图:(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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